| (通讯员 何君凤)近日,县财政局下达总额为46.84万元的学费资助资金,用于资助2009至2010学年全县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费,确保困难学生家庭增收脱贫。
据了解,受资助对象为经县民政局、县教委、县财政局、县资助中心审核的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在荣昌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共有322人,占全县在校生总人数的2.61%。其中,183名学生分别获得1800元的学费资助,139名学生分别获得1000元的学费资助。
同时,我县还要求做好因自然灾害、家庭成员病故等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政策执行工作,学校在收取的学费中安排资金,对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确保学生不能因为贫困而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