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北大医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员熊卓为,因腰椎轻度滑脱在北大医院治疗,最后竟然死在手术室里。事后发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3名主治医生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死者病历亦被多处修改。据调查,在校学生“治死”患者之事在北大医院并非个例。
人们无法想象,一所赫赫有名的三甲医院,竟然会让在校学生以主治医生的身份对患者进行诊疗和抢救,以至于连身为本单位研究员的熊卓为也遭此厄运。
针对舆论谴责,北大医院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称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在医疗机构内试用,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因此3名学生参与对熊卓为的治疗不是“非法行医”、“无证行医”。
医学院校在校学生参与医疗活动,的确不能简单地视为“非法行医”,因为这些学生需要通过参与治疗活动获得临床实践的机会,否则他们的知识永远只能停留在书本上。但是,按照规定,在校学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立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3名学生对熊卓为进行诊疗、抢救时,并无上级医师、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因此才先是延误抢救,接着又粗暴下手,酿成悲剧。其他问题姑且不论,单就这一点,北大医院就难辞其咎。
一般而言,对医生和医院的评价可以分为3个层次,一是医术,二是“医法”,三是医德。医术主要指医生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以及医院的硬件设备,“医法”主要指医院的管理水平及所处的医药卫生体制及法制环境,医德主要指医生个人的良知良心、职业道德。北大医院作为一家有影响的三甲医院,其医生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以及医院的硬件设备都堪称国内一流,其所处的医药卫生体制及法制环境与其他医院大致相同,在此条件下,仍然出现大批在校学生充当主治医生独立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的现象,仍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熊卓为被“治死”这样的恶性事故,这只能说明,医生和实习医生拿患者当“试验品”,医a院极端漠视患者的权益,说明北大医院主要缺少的不是医术,也不是“医法”,而是医德。
人心溃败是最大的溃败,医生和医院医德缺失,比医术不高、“非法行医”更可怕。一家医院如果缺少医术,可以通过加强医生的学习、培训、深造来弥补,如果缺少“医法”,也可以通过改善医药卫生体制和法制环境来弥补,而如果缺少了医德,要弥补起来远非易事。愿熊卓为之死能给所有的医生和医院敲响一记警钟。
潘多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