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荣昌县出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奖励办法,将对全县“农民万元工程”实施中成绩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养业的业主或大户、村社干部进行奖励。
办法规定,根据各龙头企业在“农民万元工程”中带动农户情况、本年度经营状况、综合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后,按照得分情况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步奖2名,分别奖励现金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一个有机食品产地或产品认证的,奖励现金2万元;获得一个绿色产地或产品认证的,奖励现金1万元;获得一个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认证的,奖励现金 5000 元;获得一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奖励现金5万元;获得一个市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奖励现金1万元。
根据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万元工程”中带动农户生产和销售情况、入社农户数或规模经营土地面积、组织化程度、年销售额、入社农户户平增收、二次返利和年终分红情况量化评分,评出10名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奖金分别从2万到1万元不等。
同时,对在“农民万元工程”推进中,能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动乡邻共同致富,积极帮扶周边困难群众,带动农户100户以上的致富带头人,优秀村社干部、特色种养业状元户进行奖励。
通讯员 罗能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