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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2-01-16 09:16 编辑: 荣昌编辑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税源专业化管理,促进纳税服务,经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同意,我局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成立荣昌县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税务所,管理范围为:

    (一)全县金融保险和邮电通信企业;

    (二)全县外商投资企业;

    (三)全县交通运输企业;

    (四)昌元和昌州所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

    (五)昌元和昌州所范围内建筑安装企业及项目。

    二、撤销荣昌县地方税务局安富税务所,原安富税务所征收管理范围划归广顺税务所管理。

    三、河包镇、古昌镇行政区划范围内征收管理事宜划归昌元税务所进行管理,昌州税务所不再管理。

    四、成立荣昌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局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费征收,发票发售、缴销、代开,涉税审核(批)文书,税收咨询,办税辅导,税收资料发放。办税服务厅地址设在荣昌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一楼,同时,办税服务厅在广顺、双河、仁义和荣隆设四个分厅。办税服务厅实行同城通办,即由我局负责征收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在我局办税服务厅任何一个地点均可办理涉税事宜。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新的征管范围办理涉税事宜。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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