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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城e评】审批改革做“减法”提升效率赢“加分”

编辑: 殷利 2021-01-25 17:14:21

近日,重庆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文件,针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计划、资金、设计、实施、验收等全流程管理作出规定,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加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实施。

重庆率先出台全国省级层面首个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管理办法,落脚点在于加速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实施。老旧小区高层楼房没有电梯、通道路面杂草丛生令人闹心、电线网线交织显得杂乱……这些在局外人看来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对于居住在老旧小区的居民来说,却是影响生活质量、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民生事项既要积极主动发现关系群众利益的小问题、小困难,又要动起来落实具体措施解决小问题、小困难,从而体现职能部门为民服务水平,和一座城市保障民生福祉的真诚暖意。

总投资1000万以下且不涉及功能独立配套基础设施的项目,可根据联合审查通过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案和联合审查意见进行审批;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审批事项和环节上做“减法”进行明确精简,这是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一大“看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实事做实、好事做好,需要敢于担当善于总结发现制度措施中影响效率的短板缺陷,从而有效避免制度空转“好看不管用”。精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在项目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明确细化,在强调区县政府、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各方职责同时,有力杜绝相互“踢皮球”或出工不出力“磨洋工”现象,为群众所急所盼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注入有力“推进剂”。

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提升城市品质的一道“必答题”,需要尊重群众意愿、多从小事入手善作善成中赢“加分”。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为民服务解难题,并不等于就可以直接简单地“代民作主”;而要充分尊重老旧小区居民意愿,积极调动起居民主观能动性,在不断完善“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商量办、规定的事情限时办、疑难的事情联动办、重大的事情专题办”工作机制中汇聚合力。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提升效率,要以居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不断完善与群众的沟通议事渠道,勇于接受群众监督批评,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加速推进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符合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可,并且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作者:许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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