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帮帮我的女儿!”近日,一位焦急的母亲走进区法院家事少年纠纷解决中心,为14岁的女儿小琴(化名)寻求帮助。
承办法官在询问中了解到,小琴是一名初中生,正值青春期,心思细腻且较为敏感,其父张某性格强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对学习严要求,却忽略了情感上的关爱,甚至在小琴提出反对意见时,采取暴力方式进行压制。在此环境下成长的小琴,性格变得愈发叛逆,不愿与家人沟通交流。在又一次与家人发生摩擦后,小琴拒绝上学的行为被正在外地出差的父亲知晓,张某立即开车返家,表示这一次要将小琴打到听话为止。担心女儿再次受到伤害,母亲无奈之下找到法院,希望能制止张某的暴力行为。
在对情况进行核实后,承办法官认为,张某对小琴确有暴力及精神压制行为,同时存在即将面临的现实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荣昌首份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其女实施辱骂、殴打、精神压制。同时,区法院依法将该令送至区妇联、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多方共同监督张某的行为,呵护小琴健康成长。
鉴于小琴目前的心理状态,人身保护令发出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其家中进行交流,指导夫妻二人采取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同时引导小琴敞开心扉,与父母积极沟通。
让人欣慰的是,在最近一次回访中,小琴母亲告诉承办法官,女儿已经主动回到学校学习,性格也开朗了许多,“小琴现在愿意和我们讲心里话了,她父亲也在努力改变自己,耐心地与孩子沟通,学会尊重孩子的自我意识和观点,我们一家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了,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
据了解,一直以来,区法院主动联合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跟踪、回访工作,积极推动将家庭暴力防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保护网。
在下一步工作中,荣昌法院将继续通过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等方式大力开展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相关法律宣传,广泛开展相关法律咨询,促进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同时在相关案件立案后,做到快速反应,一步到位,减少对当事人的再次伤害。
(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新莲 通讯员 徐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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