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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园地】违法垂钓不服处罚决定 执法部门专题听证释法

来源: 重庆荣昌客户端 编辑: 蒋海粒 2022-11-02 10:02:08

日前,区农业农村委举行了一场行政处罚听证会。

今年8月18日,广顺街道居民郑某在濑溪河使用视频锚鱼杆违法钓鱼,被街道农服中心巡河人员发现,随即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了通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对郑某进行调查取证。虽然郑某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但就执法人员对其处罚五千元的决定提出异议。

“当事人郑某涉嫌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介绍。听证会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内容及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阐述,当场展示询问笔录、调查视频等证据资料,并邀请相关证人到场接受问询。由于当事人对处罚金额提出异议,案件调查人员再次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释。

“如果使用国家公布的禁用钓具,或者使用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以垂钓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执法人员表示。因郑某使用了农业农村部明文规定的禁用钓具,属于违法垂钓,最高罚款五万元。由于其接受调查时态度良好,加之其家庭情况较为困难,执法部门综合考量后,依法对其作出最低五千元的处罚。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郑某最终对处罚决定表示认可。“今天的听证会让我深受教育,也希望各位钓友依法垂钓,千万不要违法。”当事人郑某坦言。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乐泽宇介绍,通过公开举行农业行政处罚听证会,切实维护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同时通过执法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达到“谁执法、谁普法”的目的,推动实现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合法垂钓。

(融媒体中心记者 曹让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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