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民检察院、区工商联联合印发《推动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共同推进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促进“两个健康”,助力优化我区“123456”营商环境。
《十条措施》聚焦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从建立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联合开展调研、协同开展法治宣讲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在建立协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方面,区检察院办理案件涉及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矛盾纠纷,存在当事人双方和解可能的,可邀请区工商联派员参加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在协同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方面,区检察院针对涉案企业在预防违法犯罪、防范法律风险、商业风险等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权益受损等隐患,可向企业提出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区工商联,会同区工商联督促、帮助企业采取整改措施,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在联合开展企业涉法涉诉情况调研方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立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可以定期、不定期围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涉民营企业常见犯罪、涉民营企业常见法律纠纷等主题联合开展调研。调研成果用于双方开展相关工作,以及向上级呈报,提出相应工作建议。
在协同开展“定制式”法治宣讲服务方面,针对行业特点、经营规模、某一时期易发多发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中暴露的风险问题等情况,区工商联或企业向区检察院提出定制式法律服务需求,区检察院根据“订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利用“企业之家”等平台,加强以案说法,鼓励、引导企业把守法经营、廉洁经营作为合规建设的重要内容。区工商联可组织企业家代表、企业员工代表参加区检察院开展的“检察护企”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了解维权途径,增强法治意识。
此外,《十条措施》还在建立影响企业发展案件听取意见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维权投诉转送工作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年度报告抄送制度、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及联合打造、发布典型案事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接下来,区人民检察院、区工商联将持续深化协作,以推动“法治民企、清廉民企”建设为契机,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共同为荣昌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而努力。
(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丽丹 通讯员 于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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