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号
当前,受连晴高温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极高,全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
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4年8月23日0时起至2024年8月31日24时止。
二、封山区域
岚峰森林公园、国有岚峰林场,古佛山脉、铜鼓山脉、螺罐山脉范围及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火一码通”,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和网格化巡查制度,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报警电话:023-46551919
区长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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